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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购,这些法律常识你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2-06-15

一年一度的“618”年中大促即将来临,随着电商购物的不断发展,特定节日的优惠力度,优惠活动也是花样百出,凑满减,付定金等等方式逐渐成为了消费者网购的考虑因素。但有时,消费者也会出现付了定金不想要商品的情况,这时定金能不能返还又成了一个问题。在当前这种新型购物的方式下,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棠香律师提醒您,关于网购,以下的法律常识你应该要知道。

一、我付的定金能不能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一般来说,定金是不能退的,购物时约定的定金就像是用来给买卖合同做担保的,如果买方不打算买了,定金就归卖方了。同样,要是卖方不卖了,那么就得双倍返还定金,卖方要赔偿买方的损失。

二、定金退不了怎么办?

如果大家在冲动消费后,发现自己真的不需要这个商品了,其实可以选择付完尾款之后再申请“退货”。因为法律规定,网购的话是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当然特殊商品除外,如一些鲜活易腐的商品。在选择退货之后能拿回全额的款项,包括定金。另外,特别注意,任何类似于“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的标识都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大胆的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在“618”购物节来临之际,棠香律师祝大家都能以最划算的价格购入自己心仪的商品,理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