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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新规定:国庆出差算加班吗?

发布时间:2022-07-04

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公司要求我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办理出差,那么,在国庆假期里,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加班来支付加班工资。



这个假期因公司出差是算加班的,除非员工自愿加班,否则公司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报酬)



(二)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每日薪金)



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的假期、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付薪)



加班费不给单位,劳动者追讨加班费要灵活选择。



1.咨询。一般情况下,如果单位不愿意付钱,可以和雇主协商解决。



2.调解。主管调解的部门包括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机构.业务性质。地区调解机构。虽然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与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调解就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3.抱怨。到雇主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劳检局根据调查情况,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处理案件的时限通常不超过6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诉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根据上述四种渠道来看,最经济的是协商调解,但成功率低。监察机关查处属于行政执法行为,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调解书或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可强制执行。在法律效力上,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同等对待。



国庆本来就该放假了,公司明确规定员工加班这种做法,虽然说谈不上违法,但不支付加班费就是违法的,而有的公司会在国庆后再安排员工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费,这样的安排只能是平时让员工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由其以调休工资,但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应以调休的方式代替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有时自愿加班是公司杜撰的,其实原本是公司安排的加班,这样的情况就属于拒付加班费了。而且员工在遵照单位的加班安排后,也可以要求自己加班费。如果是安排在周末加班,之后又作出相应的调整,那么单位也可以拒绝支付加班费。